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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人身权重点考点

江苏华图 | 2015-05-13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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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权部分的重点内容主要是人身权的特征和类型,这一部分在考试中占的比重较小,不要花太多时间,只是在研究真题的基础上去把握一些常考的重点内容就可以了。

  1.人身权的概念、特征和种类。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它是民事主体的一项最基本的民事权利, 是其他民事权利存在的前提。其特征主要体现为它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权益,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联系,且与权利主体的人身紧密联系,不可 分离。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其区别主要是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主体范围不同、权利对象不同。此外,对人身权与人权之间的异同也要有所了解。

  2.人格权。人格权的类型主要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各誉权、隐私权。

  3.身份权。身份权的类型主要包括荣誉权、配偶权和亲属权。

  婚姻家庭部分还是要重点复习,

  1.结婚。结婚内容包括婚姻的成立,也就是结婚登记制度,结婚的条件,婚姻的效力等内容,最重要的还是婚后夫妻财产制度,哪些属于个人财产、哪些属于共同财产,是常考点之一。

  2.离婚。离婚的基本形式,离婚之后的财产归属,离婚的限制性规定,离婚的补偿、赔偿制度要做基本的了解。

  3.收养的基本制度。收养的成立阶段考点比较多,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的条件,要做重点的掌握,另外,收养解除之后的内容也要注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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