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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南京浦口区城管局所属南京浦口园林工程公司招聘1人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 | 2021-02-05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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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所属南京浦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驾驶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5.驾驶证B照及以上,驾龄10年以上;

  6.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8.无犯罪记录,无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行政拘留记录;

  9.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招聘简章发布

  (南京市浦口区城管局有权根据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形式,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招聘简章在浦口区政府网站(http://www.pukou.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微信号:Leadzp)上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自2021年2月4日09:00起至2021年2月6日17:00。

  2.此次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可登入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47.92.104.188)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应聘者在线填写基本信息表;

  (2)本人免冠电子证件照;

  (3)驾驶证书电子照片上传至“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证明”栏内;

  4.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6。

  (报名周期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2月4日09:00起至2021年2月7日17:00。

  2.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应聘者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应聘者实时自查。

  3.防疫信息核查。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前将对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者进行防疫信息核查,具体要求以通知为准。防疫信息核查不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完成防疫信息核查的应聘者,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1.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证书、年龄及其他任职条件等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已打印好的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2寸(1张)。

  4.资格复审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等待通知参加面试,应聘材料由招聘单位收纳存档。

  (五)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3.根据面试成绩,选定成绩排名在前3名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个环节测试。

  (六)实操

  对应聘人员进行实际驾驶操作测试,然后根据3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实操成绩两项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50%、实操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后,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入围人选将在领航招聘网和浦口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1.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以准。

  2.若被通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八)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政审合格后方可聘用。

  (九)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视为个人放弃),招聘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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