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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宿迁宿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城管协管员5人公告

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2017-09-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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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宿迁宿城经济开发区招聘城管协管员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男性,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

(4)身高170cm以上,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5)中共党员或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 9月15日(工作日期间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古城路8号)办公楼204房间,联系电话:88268006。

3、报名手续:在《宿城在线》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和标准:

项目 标准
25岁(含)以下 25岁以上
引体向上 7个 5个
俯卧撑 14个 10个

2、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举止仪表。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并按照程序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和录用

政审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宿城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二年一聘。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每月基本工资2200元,考核工资500元,对不胜任岗位要求人员予以辞退。正式聘用人员每月基本工资2500元、考核工资5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88268050。

四、本简章由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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