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招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报经县政府批准,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企业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体育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备专业资质。
⒋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 | 岗位 代码 | 学历要求 | 岗位要求 | 人 数 |
游泳救生员、教练员 | 01 | 大专以上 | 同时具备游泳救生员证和教练员证 | 2 |
专业球类教练员 | 02 | 本科以上 | 具备球类运动员等级证或者社会体育指导员证 | 2 |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沭阳县人社局牵头组织,按照发布简章、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招聘工作涉及内容及公示情况均在花乡沭阳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网站公示公告。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6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沭阳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三楼7号房间,联系电话:0527-83801203
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等通过现场进行。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2017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费100元。
⒉报名、资格审核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现场审核人员将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完成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在2017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到沭阳县体育中心游泳馆三楼7号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届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设合格线。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分别确定每个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考生成绩相同的需加试确定)。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体检合格考生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为在职人员的须原单位出具无经济问题证明。
体检、公示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在体检、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聘用办法
录用人员为县国有企业性质的正式工作人员。由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发现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的将予以辞退。经试用合格,由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以后根据聘用人员的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按照公司现有人员薪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同类人员福利待遇。
五、纪律监督
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27-83801309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报名登记表》
沭阳县育才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0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