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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阴市教育系统招聘94名教师公告(一)

江阴市人民政府 | 2026-01-30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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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江阴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教师94名(岗位明细详见附件1、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须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31日后出生),户籍不限。

  4.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相应学位证书。

  2025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毕业,并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报名前是否落实工作单位不作限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5.岗位条件

  (1)岗位编号1101—1105的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岗位编号1201—1213的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

  (2)所有报考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②获得省级研究生学科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③获得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④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

  ⑤高中阶段获得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⑥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高校名单详见附件3)。

  6.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详见附件1),由江阴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7.教师资格等要求

  须取得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获得英语专业八级等级合格证书或提供雅思考试7分或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8.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符合回避条件。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包含正在接受处分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

  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2月9日16:00。

  (2)报名网址:

  http://rsksbm.jyhrss.cn:8000/。

  (3)资格审查时间:

  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2月9日16:30。

  (4)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的09:00-16:00。

  (5)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的09:00-16:30。

  (6)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2月4日9:00-2026年2月9日17:00。

  2.缴费

  考生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在公告的“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中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手续。

  缴费标准:报名费90元/人(苏财综〔2021〕17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凭原件和复印件考试现场申请退回)。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正面二寸(34×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名称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主管部门同意,报江阴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所报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报名费将退还。补报名时间:2026年2月11日10:00-15: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

  江阴市(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2.考试内容

  (1)岗位编号1101—1105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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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2)岗位编号1201—1210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③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3)岗位编号1211—1213的岗位考试包括适岗能力评价、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四个环节。

  ①适岗能力评价。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适岗能力评价采取面谈等形式。

  适岗能力评价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适岗能力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进入后续考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③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学科教学所需的基本技能。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直接淘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④面试。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本次考试所有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资格复审

  适岗能力评价后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在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另行公告。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后续考试。

  因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后续考试空额时,江阴市教育局将在报考同一岗位的适岗能力评价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由教育部门统一组织考生单向选择并确定拟聘用单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拟录用单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优先选择;如全部成绩均相同(适岗能力评价成绩除外),则抽签决定选择顺序。招聘岗位对应学校详见附件2。

  2.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招聘学校安排的跟岗实习,其中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2周,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经考试、体检、考察、跟岗实习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5.聘用人员实行轮岗锻炼制度。聘用人员在服务期内,根据江阴市教育局的统筹安排,到指定学校轮岗锻炼一年。如不服从安排参加轮岗者,不予录用或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锡人社发〔2024〕54号)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者,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7.招聘录用的考生,如符合《江阴市“暨阳名师”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细则》(详见附件5)的高层次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公告由江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江阴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10-86862417(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江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www.jiangyin.gov.cn/jyj/)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2203(工作日8:30-11:00,14:00-17:00)。

  附件1:2026年江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一)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6年江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一)岗位明细表.xlsx

  附件3:部分师范类普通高校名单.doc

  附件4:师范专业说明.doc

  附件5:《江阴市“暨阳英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细则》说明.docx

  江阴市教育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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