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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富皋万泰集团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招聘24名教师公告

如皋市人民政府 | 2025-02-11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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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皋万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由如皋市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金50亿元,资产规模1150亿元,企业主体信用等级AA+。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有限公司(简称: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作为富皋万泰集团下属子公司,经南通市教育局批准组建,是如皋市委市政府主导、如皋市教育局直属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中,是根据“高品质、示范性”高中标准建立的一所崭新学校。因业务发展需求,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第二批)》(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第二批)》)。

  4.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指1980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5.岗位01~09需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特别优秀的可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符合规定类别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2)学历所修专业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专业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学校需要的专业。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2)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一)发布简章

  通过富皋万泰集团官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等公共平台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报名系统进行。

  2.报名网址:人事考试网(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2月12日9:00~2月15日16:00

  4.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9:00~2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9:00~2月16日17:00。

  5.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招聘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初审通过的,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应及时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资料,以供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复审确认时核对。

  6.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所填信息应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保持一致),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准确、有效。

  2.应聘人员照片上传应为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100KB)。

  3.应聘人员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用。

  四、考试办法

  考试由笔试、资格复审、适岗评价和面试组成。(研究生、985和211类院校本科及以上人员免笔试)。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约占80%)和教育理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2月22日上午9:00~11:00,地点暂定如皋市龙游湖外国语学校(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至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网上报名成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9:00~2月22日9:30,逾期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按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各岗位资格复审人员,含免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与笔试成绩一起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暂定如皋市龙游湖外国语学校)参加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截至报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未取得的除外)。

  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资格复审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陈述申辩。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适岗评价。

  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交《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大学各学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毕业的学段提供就业推荐表),未毕业学段的学习成绩单,学习工作期间奖惩情况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适岗评价满分100分,与考生总分一起公示。

  4.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初定为2025年3月1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以资格复审当天通知的为准(暂定如皋市龙游湖外国语学校)。

  岗位01-09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模拟上课内容从报考的学科(专业)教材(或相关内容)中指定,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后当场模拟上课15分钟。模拟上课面试室除黑板、粉笔等传统教学用品外,不提供电源、多媒体等其他设备。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在当天考区内通知考生。

  5.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适岗评价、面试分别占30%、30%、4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6.公布方式。

  在考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如面试总成绩仍出现同分,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聘用人员)。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等在富皋万泰集团官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公布。

  7.体检、考察。

  (1)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文定高中自行组织。

  五、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通知公告栏公示五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聘用对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和2025年毕业生和可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等原件。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4.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5.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总成绩高者。)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后期不得再报考本单位。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网页、国资办网页。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公众的监督和人社部门的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15962939766;

  监督举报电话:0513-88500586;

  市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13-8765803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办纪检监察组:0513-87513616;

  市国资办:0513-87651005。

  附件:

  1.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

  附件1: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2025年如皋市文定高级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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