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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招聘15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2025-02-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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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人,详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12日以后出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

  6.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素养、较强科研能力和扎实学术功底,5年内(2020年2月以后)在北图核心以上期刊发表不少于2篇学术论文(独撰或第一作者),其中至少1篇为CSSCI来源期刊学术论文;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岗位表中要求的招聘条件,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参考《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应聘人员填报专业应与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江苏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管理,在聘用期内享受国家和江苏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校(院)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合计30万元,并根据应聘人员的业绩情况,享受不同类别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12日9时起至2025年3月10日17时

  2.应聘人员在“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应聘人员须同时填写《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连同应聘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发送至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rensc@sdx.js.cn,邮件主题为“岗位名称(如:教研部01)+本人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手机号码”。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3.提交材料:

  (1)《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暂未毕业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

  (4)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加盖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附件3,三个月内开具方为有效);

  (5)本人科研成果、所获奖项或荣誉、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论文需上传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封底,目录页用红笔标记论文位置;著作需上传封面、版权页(CIP)、封底、个人承担字数(章节)凭证;项目需上传立项批文,结项批文或通知截图及附件或结项证书,并用红笔标明本项目所在位置)。

  如有亲属、导师在我校(院)工作,请在报名表相应栏目中主动填报。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4),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校(院)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初试环节。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

  复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于2025年3月28日前以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初试

  初试主要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把关和专业能力审核,按通过初试人选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通过初试人数确定复试人选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复试人选名单及有关通知将在我校(院)网站上公布,未进入复试人选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有异议,请于名单公布之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陈述和申辩,逾期不予受理。

  (四)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学科背景、专业素养、理论功底、科研水平及研究成果、语言表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流程包括介绍个人主要研究成果、专家提问、现场答辩、评议评分等环节。

  复试时间30分钟,成绩总分100分,成绩合格线7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招聘岗位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由我校(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院)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我校(院)根据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并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人事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83380269、025-83380264,联系人:马老师、费老师。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25-83380209,联系人:戴老师。

  附件:1.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模板)

  4.诚信承诺书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

  2025年2月11日

  附件1: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模板).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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