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面试

首页 > 江苏公务员考试 > 备考资料 > 面试

2021江苏公务员面试热点:任何一种声音,都不该影响执法公正

江苏华图 | 2021-01-22 09:12

收藏

  “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有了最新进展。8月26日,湖南永州市公安局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26日上午,当事男学生的父亲胡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男学生小胡已于26日凌晨1点左右回到家中,目前情绪状态很好,之后等开学后继续上学。胡先生称,目前市公安局已经对此事重新立案侦查。“我们很满意,到现在把自己生活过好就可以了。”

  胡某某代理律师黄继军告诉澎湃新闻,案件重新调查,一切归零,重新开始。他表示将对胡某某作无罪辩护,对结果充满信心。

  热点:任何一种声音,都不该影响执法公正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争议,不少网友对胡某被拘留的结果感到不解,认为胡某属于见义勇为。也有网友认为,见义勇为≠冲动鲁莽,事后踹伤确实应当依法追责。当地警方表示,雷某当时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胡某事后追出去踢人家,造成对方受伤,不属于见义勇为。一时间,各方观点相持不下。

  此案引发如此大的争议,其实是朴素道德观与法律之间产生了冲突。就胡某的行为而言,多数网友认为情有可原,是见义勇为。而按照法律,胡某的行为不仅算不上见义勇为,且有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网友们的感受虽然可以理解,认为胡某打的是猥亵女性的色狼,遭此结局难以接受。但是,感情代替不了法律。3

  见义勇为的一个硬性条件是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而此处显然不具备这一条件。法律界对此有共识,比如著名刑法律师罗翔就认为胡某的行为不是见义勇为。

  那么,胡某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呢?这里就有了很大的讨论空间。有网友认为,即便胡某的行为不属于见义勇为,但鉴于雷某违法在先,胡某是在制止雷某逃跑时才造成对方受伤,情有可原,当地警方应该考虑到对公序良俗的维护,不该轻率地认定其为故意伤害犯罪嫌疑人。

  根据媒体报道,胡某当时手部有伤,打了石膏,为阻止雷某逃跑,胡某只能用脚踹雷某。在这个过程中,要求胡某做到精准发力,既能阻止雷某逃跑又能不伤害对方的身体,这样的要求对他来说会不会太高了?

  有法律人士表示,在警方未到达现场,嫌疑人又准备逃跑时,当事人的自助行为在法律和道义上都应该得到保护。除非胡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受伤且故意为之,否则认定其为故意伤害罪需要三思而行。这不难理解,一个普通人阻止嫌疑人逃跑,这个力度是很难把握的。

  无论如何,感情归感情,法律归法律,外界任何一种声音都不该影响公正执法。如今此案提级重新调查,相信当地的上级公安部门很快就能给出一个基于事实、符合法理的处置结果。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