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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有哪几次

江苏华图 | 2022-04-11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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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事业单位联考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发布,联考省份有海南、湖北、安徽、广西、甘肃、宁夏、贵州、内蒙、青海、四川、湖南、新疆、云南、江西,海南是首次加入联考,笔试时间在5月21日,可点击【宁夏】查看公告详情。

  一、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有哪几次-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在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08:30一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一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个科目笔试连续进行,所有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根据不同事业单位岗位特点,公共科目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别设考,不同类别分别使用相应公共科目试卷。其中:中小学教师类(D类)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小学教师岗位和中学教师岗位两个子类。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的整体笔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有哪几次-报名入口

  三、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有哪几次-考试科目

  事业单位联考 ABCDE 类五个考试类别的公共科目均为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 《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考查内容包括常规的常识判断类题目、 言语理解类题目、 判断推理类题 目和数量运算及资料分析类题目。 根据岗位不同, 也有相关专业类客观题目考查。 尤其是 C 类考 卷中的 “策略制定” 和 “实验设计” 题目新颖, 不常见于其他招考之中。

  《综合应用能力》 依岗位不同考查各有侧重, 如: A 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 分 析判断能力、 计划与控制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试卷为主观题的材料阅读与写作。 B 类旨在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卷为 主观题的概念分析题、 校阅改错题、 论证评价题、 写作题。 C 类也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相 关知识和技能发现问题、 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的能力。 试卷既有主观题也有客观题, 包括科技文 献阅读题、 论证评价题和材料作文题。

  需要说明的是,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中 B 类的综合分析题与 C 类的综合分析题不同。 B 类综 合分析题会给出两篇短文考查考生对文章的理解阅读分析能力。 C 类的综合分析题中, 分为两种 小题型, 一是策略制定, 侧重统筹分析的数学运算题; 二是实验设计, 会给出一个物理或者化学 实验的简单过程, 然后令考生回答实验中的相关问题。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中 D 类的策略选择 与 E 类的策略选择也不同。 D 类策略选择考查的是教师专业知识, E 类考查的是医疗专业知识。

  四、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联考有哪几次-笔试备考

  下列收入中,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A.老秦的人身保险赔款10万元

  B.退役士官老王的转业费15万元

  C.小学生小光的稿费1万元

  D.外籍明星在中国开演唱会收入200万元

  【答案】CD

  【解析】本题考查个人所得税法知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CD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可知,稿费1万元属于“稿酬所得”,C项当选;外籍明星在中国开演唱会收入200万元属于“劳务报酬所得”,D项当选。因此,选择CD选项。

  【拓展】AB项: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AB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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