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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海三支一扶招录1600人考试公告

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 2021-06-25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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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1〕272号),经研究,启动招募2021年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21年,全省计划招募160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名额分别是:

  西宁市170人,海东市165人,海西州140人,海南州215人,海北州180人,黄南州200人,玉树州270人,果洛州260人。(具体岗位见2021年招募计划表)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招募到的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和基层单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需开展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振兴、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及生态修复、林草资源管理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西宁市、海东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并符合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青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服务期满证书并自主择业。

  三、招募时间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6月28日—7月10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6月28日9时—7月2日18时。报考人员需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操作步骤、招募条件要求及服务权利义务,按照提示要求完成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按照生源地报名。

  资格审查(6月28日9时—7月4日18时)。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就近就地招募的原则,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对信息不完整、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各市(州)要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及时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省人事考试中心。

  笔试考试(7月17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笔试命题、试卷保管、组织考试、阅卷等事务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指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州)招募笔试的考务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笔试时间:7月1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测试》

  组织面试、体检和办理相关手续

  笔试成绩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公示。各市(州)根据招募进展情况安排面试和体检工作。经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需向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1)。各市(州)要对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资料不完整、信息不真实的考生,取消招募资格。

  (二)岗前培训(9月1日前)。各市(州)要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及时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要突出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和针对不同岗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差别化开展支农、支教、支医、乡村振兴、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等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和工作内容,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培训结束后,要填写《培训结果登记表》。

  (三)派遣到岗(9月1日前)。各地特别是县(市、区、行委)“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指导基层服务单位,明确“三支一扶”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建立“一帮一”、“传帮带”等帮扶制度。要加强培养使用力度,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养对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范围,适时组织开展相关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可选任优秀的“三支一扶”人员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河湖长助理、林(场)长助理等。鼓励有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积极参与开展网络扶贫工作,为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支持。9月1日前,由各市(州)“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新招募人员到服务县(市、区、行委)报到上岗。

  四、“三支一扶”人员的权利及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支一扶”计划各项管理规定和服务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分配和基层单位的领导与管理。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完成服务任务。

  3、尊重当地风俗和生活习惯。

  4、因身体健康、就业、升学等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开服务岗位。

  5、享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待遇及相关优惠政策。

  咨询电话:

  青海省“三支一扶”办:0971-8258105

  西宁市“三支一扶”办:0971-6163992

  海东市“三支一扶”办:0972-8611870

  海北州“三支一扶”办:0970-8643779

  海南州“三支一扶”办:0974-8513856

  海西州“三支一扶”办:0977-8211575

  黄南州“三支一扶”办:0973-8726021

  果洛州“三支一扶”办:0975-8381281

  玉树州“三支一扶”办:0976-8832073

  附件下载:2021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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