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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苏州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 | 2021-05-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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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考试名称 考试日期
1 咨询工程师(投资) 4月10、11日
2 监理工程师 5月15、16日
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5月29、30日
4 省二级建造师
5 经济(高级) 6月19日
6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6月19、20日
7 注册计量师(一级、二级)
8 注册设备监理师 9月4、5日
9 一级建造师 9月11、12日
10 出版(初级、中级) 10月10日
11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12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10月16、17日
13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14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10月17日
15 注册城乡规划师 10月23、24日
16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17 经济(初级、中级) 10月30、31日
18 一级造价工程师
19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1月6、7日
20 翻译专业资格(一、二、三级) 11月13、14日
21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面试 上半年
22 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 下半年
23 省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面试 上半年
24 省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笔试 下半年
25 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笔试 上半年
26 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笔试 上半年
27 省名校优生定岗特选计划笔试 下半年

  注意:

  1.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部分考区、考点确不能正常组织考试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向社会公告调整考试日期。

  2.本年度暂停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3.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请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4.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5.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依法追究责任。

  原文标题:苏州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

  文章来源:苏州市2021年度人事考试工作计划(MD5:239ccdb0feadc57b4f4f63dd513b7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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