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考试公告

首页 > 江苏公安招警考试 > 招考信息 > 考试公告

2025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10人公告

赣榆人社 | 2025-04-16 11:02

收藏

为进一步加强赣榆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连云港市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7名、驾驶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云港市常住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以下岗位(适合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战斗员岗位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4月21日至2007年4月2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2至35周岁(1990年4月21日至2003年4月21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十)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持有计算机二级及以上证书、无人机CAAC中型超视距及以上执照或具备出色的文字编辑能力的人员,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聘流程

现场报名、能力素质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4月21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7∶30)。

报名地点:赣榆区青口镇盛世路6号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类助理

咨询电话:18061434381(微信同号)

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1)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7)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能力素质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2)进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

(三)心理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进行入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审核要求进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队员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聘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按统一标准提供被装、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按规定享受工会有关政策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成绩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成绩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4月15日 

分享到

微信咨询

微信中长按识别二维码 咨询客服

全部资讯

copyright ©2006-2020 华图教育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