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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7人公告

智慧江苏 | 2025-02-21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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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47名政府专职消防员(队员45名、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 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从事消防工作;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云港市常住人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以下岗位(适合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战斗员、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2月28日至200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驾驶员岗位年龄要求22至35周岁(1990年2月28日至2003年2月28日期间出生),需取得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与消防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从事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经验满2年且表现良好的人员优先聘用。

  (十)消防文员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2月28日至2007年2月28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现场报名、能力素质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一)现场报名

  即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工作日(8∶30-11:30, 14:30-18∶00),地点及政策咨询见(附件1)。

  只接受本人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代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按以下顺序装订):

  (1)《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附件2)1份,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若无法联系,视为放弃应聘;

  (2)近期免冠2寸彩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个人征信报告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应聘驾驶员需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交管12123中我的违法已处理页面截图打印);

  (7)其他相关技能、等级证书(如学位证书、计算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其他相关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等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有权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

  此次报名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报名考核费用(体检费用自理)。

  (二)能力素质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附件3)进行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消防文员另外进行笔试,科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内容《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三)心理测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心理测查系统进行,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队员、文员分别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入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政审

  参照征兵政治审核要求进行,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应聘对象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心理测试均合格后,队员按照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体测成绩80%+面试成绩20%计算),文员按照笔试、体测、面试折合的总成绩100%(笔试成绩40%+体测成绩30%+面试成绩30%计算),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的人员确定为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三、聘用后相关待遇

  (一)用人单位按统一标准提供被装、伙食。

  (二)单位定期组织体检。

  (三)申请加入工会组织的按规定享受工会有关政策待遇。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要求,执行24小时驻勤备战制度,原则上每月休息8天,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工作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消防文员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五)对表现突出、志愿加入党(团)组织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纳入培养、考察、发展计划。

  (六)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 3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含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经培训考核成绩 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考核成绩不合格且经补考仍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按规定解除合同)。

  四、本公告由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15396999791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2月20日

  附件

  附件1: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明细.docx

  附件2: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xls

  附件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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