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招聘岗位
02
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形匀称,身高要求165cm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特征,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无影响驾驶摩托车安全驾驶的疾病,驾驶证状态应当符合增驾摩托车准驾车型,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本人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6)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03
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门岗(常州市武进区东方东路97号),联系电话:13775289665。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家庭成员户籍信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③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张;④个人征信报告(请自行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打印个人信用查询结果);5本人社保参保缴纳明细(由社保中心打印,没有缴纳可不提供)。
(二)考试
1.岗位采取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2.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及其主要直系亲属进行政治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04
聘用
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劳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05
工资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人均年薪(含五险一金)约9.3万元。
06
纪律与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纪委负责监督,并自觉接受经开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人员,将追究相应责任。
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1994722
监督电话:0519-81994717
常州市公安局常州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2日
附件:报名表
(报名可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