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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梁溪区保安总队招聘50名保安人员公告

梁溪发布 | 2024-05-2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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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社会巡防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男性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因违法违纪曾受过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保安工作的。

  12、与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录人员主要派驻至公安梁溪分局各派出所保安中队工作(具体详见附件1),主要从事门岗值守、人员看护、社区巡防和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工作模式为运转班,需值班,必要时需加班。

  附件1:无锡市梁溪区保安总队招聘岗位表

  三、薪资待遇

  年收入为4.2万元左右(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享受三大节福利、年度体检、慰问、工作优秀奖励等福利待遇。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一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方法如下:

  请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24日至6月3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携带报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士兵证、驾驶证、个人信用报告(登录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打印,网址:https://ipcrs.pbccrc.org.cn/),到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723办公室(广瑞路6号)报名。咨询电话:0510-82216523。

  公开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区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将降低、取消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4日-6月5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二)考试与聘用

  1.面试

  由用工单位代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和考察(政审)

  根据面试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政审)人选。体检按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政审)按有关规定执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工作日。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应聘人员放弃、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计划缺额的,可按面试成绩择优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

  2.此次招聘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与梁溪区保安总队联合组织,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应聘人员需使用本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因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由他人代报名、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以及超过报名时间,造成报名不成功或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因不及时查看相关通知、手机通讯不畅、屏蔽群发短信、无故挂断电话、不接听电话、未及时查收并回复短信、联系方式变更等原因造成未按约定时间参加招聘相关环节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配合做好政审、体检等招录工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录用后至法定退休年龄不能达到法定享受退休金个人社保应缴纳年限的,应当由其本人在达到退休年龄后自行缴纳剩余个人社保金。

  6.录用后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动岗位,应当服从安排。

  监督电话:0510-82220804。

  梁溪区保安总队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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