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施《海门区乡村医生服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街道)招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2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其中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2月至2007年11月期间出生)〕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街道)招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件1)。
5.录用后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须在录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6.具有海门区户籍或在本区有固定居所。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2.南通市海门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合同制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招引岗位
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14日(报名时间段8:30--11:30, 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卫生中心1708(南通市海门区张謇大道889号)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得受人委托代为报名。
(四)报名注意事项、资格审查以及岗位核减
应聘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准确的《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街道)招引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一份(附件2,可下载);③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⑤相应资格证书(如无,可不提供);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⑦有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辞职证明材料;⑧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户口簿、房产证等原件复印件)。
报名时由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会同驻委纪检组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报名表提供的通讯联系方式通知,未按时领取《准考证》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其本人,一律视作放弃。
本次招引不收取报名费。
当报名人数少于拟招引人数,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经按照减少比例同步核减招引岗位,岗位核减公告在报名结束后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
从事招引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它情形可能影响招引工作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本次考试所有公示均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网址为:(http://www.haimen.gov.cn/hmswjw/rsxx/rsxx.html)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对象:通过资格审查且领取《准考证》人员。
2.内容:笔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服务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知识,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50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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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1.对象: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引人数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1.5倍按实确定。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另行通知。
3.面试主要测试应招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四、体检、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招人员的总成绩,按招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岗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体检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集中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经南通市海门区卫健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引人员名单。
五、公示、选岗及录用、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拟招引人员名单。拟招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引单位、拟招引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引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二)选岗及录用。公示后确定的拟招引人员,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拟招引人员现场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由拟招引人员依次自主选择医疗单位。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录用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选择医疗单位后拟招引人员名单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公示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核发录用人员通知书,并由相应医疗单位与拟招引人员签订合同,于2026年2月10日前办结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招引人员原因未办结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拟招引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本次招引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招引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招引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1.应招引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招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招用的;
3.拟招引人员明确放弃的;
4.其他导致拟招引岗位空缺的情形。
选岗后不再替补。
六、具体工作岗位及有关待遇。
公示结束,经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同意后,由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拟招引人员签订招引协议。具体工作岗位由招引的区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研究安排。招引人员待遇参照区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引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引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招人员的考试和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2207988、82215546
纪律监督:0513-82212113
附件:
1.《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街道)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招引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街道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招引工作人员报名表》
3.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南通市海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2 南通市海门区部分区镇招引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