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公告》(江宁事招公告(R)〔2025〕4号)的有关规定,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第一批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部分岗位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现将第一批体检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5日上午,请考生7:30前到达体检中心签到处集中签到。
地点:南京市江宁医院鼓山路院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门诊五楼
二、 体检考察有关事项
1.体检当天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体检前将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的请提供最近一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聘证明。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应及时通知招聘单位并提交放弃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体检当日早晨请空腹,前一晚饮食清淡,禁酒,保证睡眠充足。
4.考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考生孕期不宜进行胸透等检查的,本人须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医疗机构怀孕诊断证明,经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缓进行。
5.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派出工作人员查验考生身份和签到,并全程陪同体检。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后参加体检,如无特殊理由,体检须于当日上午在指定地点完成,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全部项目体检完毕(含当日、当场复查、复检项目),经工作人员审核后方可离开。体检报告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考生不可自行领取。
6.体检结束后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体检结果及按规定需要复查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应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查(复查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不得询问复查项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体检资格。
7.考生如有弄虚作假、隐瞒疾病或病史、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或替换化验样本等违反体检规定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8.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考察,具体考察时间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
三、咨询电话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025-52136981
南京市江宁医院体检中心
025-52282364
附件:
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卫技人员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一)

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