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报考“1—19”岗位,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1—19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报考“20—30”岗位的,见《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20—30岗位笔试成绩》(附件2)中“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5年6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二)地点:启东市公共卫生中心东楼2楼(启东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第一教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提供材料:
(一)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签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外。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2023年和2024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需现场签订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承诺书,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三)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寸照片1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学历(学位)证、退役证及其他相关证明。
(六)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100元面试费,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联系电话:0513-83312379。
附件:
1.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1—19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考20—30岗位笔试成绩
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