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和《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关闭报名系统的公告》的要求,对岗位报名系统已关闭且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岗位报名系统已关闭且报名成功的考生参加考核,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1.资格审核
报到时间:2025年6月9日14:00-14:30,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即14:45之后视为自动放弃)。
请考生携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及纸质复印件,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行政楼313办公室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需携带的材料清单如下: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须出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④主要学生干部证明。
⑤工作经历证明。其中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来报考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需提供:2025年4月30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提供资格复审前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若报考岗位无要求则无需提供,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
若资格审核时提供的信息与招聘要求不符,取消应聘资格;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备学校联系应聘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处理。
2.考核
本次考核工作将于2025年6月9日资格复审后直接进行。请复审通过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至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行政楼308会议室等待考核。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面试的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核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总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四、录用办法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岗位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等。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五、监督办法
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588610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5-88576010
联系人:刘老师滕老师
附件1:考核人员名单
江苏医药职业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