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6月3日—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请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务必在2025年6月4日下午17:00之前提交材料,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412室(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滨湖区政府3号楼四楼)。
咨询电话:0510-81178789。
三、资格复审对象
1、按照《2025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且报名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免笔试对象。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备注 |
1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药师 | 04 | 普通 |
2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医师1 | 05 | 普通 |
3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医师2 | 06 | 普通 |
4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急诊骨科医师 | 07 | 普通 |
5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急诊医学科医生1 | 13 | 普通 |
6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重症医学科医生1 | 16 | 普通 |
7 | 无锡市滨湖区蠡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外科医生 | 35 | 普通 |
2、5月24日参加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详见附件)
3、高端紧缺性人才招聘,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岗位如下:
序号 | 招考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备注 |
1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影像科学科带头人 | 01 | 长期 |
2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技术骨干 | 02 | 长期 |
3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骨科研究所技术骨干 | 03 | 长期 |
4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神经内科技术骨干 | 04 | 长期 |
5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肛肠科技术骨干 | 05 | 长期 |
6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消化内科技术骨干 | 06 | 长期 |
7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护理管理骨干 | 07 | 长期 |
8 | 无锡市第九人民医院 | 麻醉科技术骨干 | 08 | 长期 |
9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眼科学科带头人 | 09 | 长期 |
10 | 无锡市第二中医医院 | 康复科技术骨干 | 10 | 长期 |
11 |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卫生院 | 预防保健科医生 | 12 | 长期 |
12 |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内科技术骨干 | 13 | 长期 |
四、注意事项
1、请取得复审资格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根据所报职位的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三方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考生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发表论文等内容,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要求有专业资格、执业资格的岗位,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有论文的岗位需提供论文的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聘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因故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代审。受托人除提供上述复审材料外还需携带由委托人本人签署姓名的委托书。
附件:2025年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特此公告。
无锡市滨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