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委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考试考核工作,根据《2025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公告(长期)》(简称“长期岗”),结合本次招聘工作实际,制定我院考试考核方案如下:
一、心理测验
1.对象:2025年1月18日至5月23日前通过邮箱报名并初审通过的 “长期岗”人员。
2.测试方式:现场测试
3.时间: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1:30-2:50
4.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小会议室。
测试结果不计入成绩。
二、资格复审
1.对象:2025年1月18日至2025年5月23日前通过邮箱报名并初审通过的“长期岗”人员。
2.时间: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3:00。
3.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小会议室。
4.资格复审提交材料: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2025年毕业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和《“2025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考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②其他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请携带相关材料一并审核(包括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明、英语六级证书、文章等)。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5. 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由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统一组织实施。
1.对象:通过心理测试及资格复审的“长期岗”人员。
2.时间:2025年5月28日(周三)下午3:30。
3.候考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小会议室。
4.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岗位适配性、逻辑思辨与沟通能力、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等。
5.成绩计算。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达不到合格线则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参加面试考核合格人员。
2.体检地点:常州市妇幼保健院门诊三楼健康体检中心。
3.体检报到时间:2024年5月29日(周四)上午7:50。
注意事项:
考生需携带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1张、近视者带好合适的眼镜。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吃油腻和辛辣的食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等;因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应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参检考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二)考察
考察采取函调或查阅档案等形式,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资格条件,考察组成员由医院组织人事部门熟悉招聘工作的人员组成。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医院组织实施。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拟录用人选。应届毕业生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应届人员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考试考核组织
考试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领导下,由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组织实施,医院纪律检查室(0519-88581617)全程监督。
七、本方案由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负责解释。
常州市妇幼保健院 常州一院钟楼院区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