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经报名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地点: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组织人事科(扬州市江都区江洲路100号)
三、资格复审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学籍验证报告、专业方向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其他报名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执业资格等),还需提供对应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24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请签署《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考试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须本人手写签字。
考生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后至7月18日上午8:00前,向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申辩。
咨询电话: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0514—86536572
附件:1.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ocx.xlsx
2.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承诺书.docx
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