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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张家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 | 2024-05-08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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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24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卫技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对象:报考岗位代码为01-19号、110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以及报考岗位代码为20-109号、111-114号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

  1.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每位考生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缺席视为个人放弃。

  地点:张家港市卫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职中路18号,张家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底楼)。

  2.具体安排

分组 上午(岗位代码) 下午(岗位代码)
第一组 01、02、32、33号 03-06、30、31号
第二组 07-09、20号 10、11、21-29号
第三组 12-15、34、36号 16-18、38-44号
第四组 45-57号 19、58-65号
第五组 68-85号 86-93、113、114号
第六组 94-103号 104-111号

  3.所需材料

  (1)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还需出具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方向证明。2024年应届毕业的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等。

  (2)社会在职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任职)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单位证明)、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单位离职证明。应聘岗位所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执业(任职)资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同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另须出示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4)国(境)外学历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5)考生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时,考生按照约定时间由东门入场,经出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现场验审后,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20-109号岗位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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