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充实人员队伍,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岗位及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2
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办公室(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竹园路15号)。
4、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
5、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听候考试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7、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03
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操作),面试(操作)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
2、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3、成绩评定:面试(操作)成绩为总成绩。
4、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超过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0比例的,增加初试,初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初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通过初试人选。
04
体检
在面试(操作)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05
聘用及待遇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06
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5-83632946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5-83633672(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主体办)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卫生院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