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与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按照《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将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直接进行面试的人员(岗位代码:028)。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3月16日(星期六)9:00—15:00,资格复审地点: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干将西路288号)。请相关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并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要求考生本人到现场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摊位参加。如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考生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考生携带《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填写好完整信息,加贴二寸证件照)。
2.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可提供复印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签约的提供本人留存联)、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如不能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的,请考生本人承诺:如通过面试进入体检,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或空白网签件。未能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提供的,同意取消录取资格。
3.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2023年毕业生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要求其毕业后至报名时未就业,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研究生以其符合条件的本科段学历(专业)报考学历要求“本科”“本科及以上”的岗位,还需提供本科段学历学位证书。
6. 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报考相关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提交相关专业方向证明。
二、面试
1.面试通知由招聘单位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面试的内容以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对同一岗位的面试形式,采用统一的题目及评分规则。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组织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60%,不组织笔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的总成绩。
3.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人员另行安排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512-68265568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复审表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