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第5条规定,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编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3年11月6日
江苏招考信息
2023贾汪区招聘卫技人员(编外)资格复审补充通知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政府 | 2023-11-07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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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3年贾汪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第5条规定,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编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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