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考试定于8月18日至20日举行。为统筹做好医师资格考试工作,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医学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一)临床类别执业医师:2023年8月19日下午16:30-18:30和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16:30-18:30。
(二)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三)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2023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和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四)中医类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执业助理医师、口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五)军事医学(执业医师)加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11:05-12:05。
(六)军事医学(执业助理医师)、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加试:2023年8月19日上午11:05-11:35。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时间8月11日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考生于考前一周内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自行打印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
三、考风考纪
考生应加强《医师法》《刑法修正案(九)》和《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4号)等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试良好秩序。
四、其他事项
考生应注意考试期间天气情况对交通的影响,注意出行安全预留足够的入场时间。根据相关要求,做好考试必要准备。
宿迁市医考办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