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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常州市儿童医院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考核方案公告

常州市儿童医院 | 2023-07-27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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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考试考核工作,根据《2023年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长期)》(简称“长期岗”),制定我院考试考核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1、对象:邮箱报名初审通过考生,医院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应届人员现场签订承诺书。

  2、地点:常州市儿童医院2号楼601室人事科。

  3、需递交复印件材料(提供原件复核):

  (1)身份证、毕业和学位证书(含本科)(应届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体检前要递交原件)、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在培证明)、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和荣誉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材料。经资格审核人员当场确认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2)若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未按规定时间到场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公示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医院根据报名情况,每月不定期组织面试工作,及时公布每期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每季度末在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告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等情况。

  三、体检及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和考察。

  2、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情况按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确定,并在市卫健委及医院网站上公布。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常州市儿童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五、录用

  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回避制度

  1.凡与招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主要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领导和指导下,由院部组织实施(考务咨询电话:0519-69808055),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八、本方案由江苏省常州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儿童医院

  2023年7月26日

  附件1:常州市儿童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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