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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京市红十字医院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 | 2023-07-24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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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发布。根据《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笔试合格线为卷面成绩的60%。现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相应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详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7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023年7月26日上午8:30-11:30

  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地点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南京市白下路242号)6号楼六楼人事科。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学历认证材料请考生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有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注:资格证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符。

  4、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由学校(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

  5、岗位要求是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岗有专业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岗位有其他方面资格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原件和材料。

  7、提供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医师资格证书(6) 职称证书(7)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其它材料

  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如提供的证书和材料不齐、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未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将在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由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人员名单发布

  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后将原件返还考生(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除外),复印件由本院留存。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将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官网发布。

  五、咨询电话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025-84478503

  附件:南京市红十字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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