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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通市经开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医学人才体检公告

南通经开区管理委员会 | 2023-07-0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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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有关规定,现将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名单及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公告规定,形成竞争的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核成绩的50%)以上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该项考核成绩的60%)以上人员进入体检。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安排

  1.集中时间:2023年7月7日7:30前

  2.集中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大厅南门(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约400元/人)收取,考生自理。《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

  4.考生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提出复查要求,并在当天复查。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查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实施单位提交复查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疑问。复查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复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安排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考察组织实施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档案、查询信用信息以及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考察对象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附件: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注意事项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7月4日

  20230704附件2.体检注意事项.pdf

  20230704附件1.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3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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