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医学考试中心相关要求,现将参加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别实践技能考试的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2),上述类别的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请填写《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6月18日前向各现场审核点提交申请,由现场审核点汇总后统一上报,逾期不予受理。最终考试成绩以国家医学考试网(https://www.nmec.org.cn/)公布为准!
附件1: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附件2:202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通过情况-宿迁市
宿迁市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