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已于2023年1月12日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精神,现将本批次专业测试考核方案公告如下:
一、考核对象:
该批次考核对象为《南通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长期公开招聘公告(一)》岗位表部分岗位,通过报名系统(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本次考核于2023年6月17日进行,报到时间为上午7:30。请考生备好身份证准时报到,迟到3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20号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门诊楼9楼会议室。
三、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需携带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等原件(2023年毕业生或2021、2022年毕业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③初始及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④已经公开发表论文(岗位表招聘条件中有明确要求的还须提供检索证明);
⑤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证明材料(岗位有要求的必须提供);
⑥招聘公告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排序,请务必真实、清晰。若复审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符合岗位条件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将取消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通过不得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
四、拟录用原则: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100%。根据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需与我院签订就业意向,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录用人选明确放弃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咨询电话:0513-85052607 龚老师、徐老师。
附件:长期公开招聘考生名单(二)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