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澄委办〔2018〕65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应同时取得相应学位。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四)具体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详见《2020年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专业范围参照《2020年江苏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五)本公告中的2020届毕业生仅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为准)。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2020届毕业生报考。
(六)考生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报考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已被江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打印并填写《2020年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楼113办公室(江阴市长江路158号)。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近期正面二寸证件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所有证件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
(二)资格审查、缴费确认
1.现场报名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即可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缴费标准: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报名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10月30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的相关知识(如专业要求为两个及以上的,考试内容以第一专业为主)。
笔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笔试阅卷结束后,以张榜公布形式在笔试考点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注意张榜信息。
(二)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1001岗位)、1:2(1002岗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不足比例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的考生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低保家庭(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和特困家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可减免费用。
1.面试时间和地点:10月30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同分而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时,取笔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成绩仍同分,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三年(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技术职称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市卫生健康委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准,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进行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考生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政策咨询及信息发布
本招聘公告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知等均在江阴卫生健康网(http://www.jiangyin.gov.cn/wsjkw/)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健康委)
八、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业务指导,江阴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0—86860291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面试等各环节均必须当场出示“苏康码”,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扫码等工作,同时应全程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持“苏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不得入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3℃或有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不得入内。
附件1:2020年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2020年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