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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县)招聘医学人才资格复审通知

丰县人社局 | 2020-08-19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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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公开招聘医学人才公告》要求,面试考核人选应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考核人选),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1的,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办法,经丰县2020年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本次笔试成绩合格线35分,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0日-8月22日 9:00-11:30,14:30-17:30;

  地点:丰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丰县南环路西首,苏鲁豫皖果蔬批发市场西侧)。

  二、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就业单位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缴纳面试费每人100元(现金)。

  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个工作日内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5)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自备口罩,按要求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彭城码”、“苏康码”绿码,对持“彭城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亦可使用笔试考试时提供的检测证明)。

  三、特别提醒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每天登陆丰县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18.3.233.8:8181/Default)“招考公告”栏查阅招聘进程,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0516-89215108

  附件:1.2020年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3.个人委托书.doc

  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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