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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常熟市医学检验所招聘12名编外劳动合同制医学检验人员公告

常熟市人民政府 | 2020-08-06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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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常熟市医学检验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动合同制医学检验人员1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常熟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2018年前毕业生需持有检验资格证书);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4.参加过常熟市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且成绩50分(含)以上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 学历条件 专业条件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是否考试
检验 本科及以上 医学检验, 医学检验技术 12 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笔试成绩合格的证明,到常熟市医学检验所(青墩塘路36号)人事科(联系电话:52901525)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应聘报名表,并提供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本单位岗位者不得兼报同时招聘的其他医院,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11—14日,8:00-11:00,13:00-16:00

  四、考试及聘用

  1.本次招聘不再组织笔试,采用常熟市卫健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适时组织面试(设及格分60分),按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1:1进入体检。

  2.本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统一到指定体检地点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本所择优递补。

  3.本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在本所内部公示5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公示对象有关情况,请用书面署名材料或直接向本所监察科室(反映电话:52901532)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对不署名的一般不予受理。本所监察科室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并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4.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本所发出聘用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五、报酬待遇

  本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金)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根据国家新冠肺炎防控相关政策,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须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服从招聘工作人员现场安排,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七、本启事由常熟市医学检验所负责解释。

  常熟市医学检验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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