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规定,第一批体检合格的4名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所需材料
1、填写完备的《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察(政审)表》。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若毕业院校还没有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考生人事档案。
二、考察政审注意事项
1、所有进入第一批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应尽快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将考生全部档案密封寄(送)至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档案室(丰县中阳大道310号8楼811房间),档案封面请注明“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
2、考生持政审函完成政审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意见可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意见栏仅限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并加盖相应合同签订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及应届毕业生不填写。
3、所有政审材料请勿涂改。
三、政审材料递交时间
所有进入第一批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须于7月30日至7月31日正常工作时间将《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察(政审)表》及相关考察政审材料交至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8楼811房间)。考生本人档案因机要邮递等客观原因,时间可以稍作延缓。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80395597
附件:
1.附件1.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第一批考察政审人员名单.xls
2.附件2.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卫生专业人才考察(政审)表.xls
2020年丰县引进高层次
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