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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浦口区卫健委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浦口区卫健委 | 2020-07-08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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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R)〔2020〕24号)有关规定,及《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资格复审通知》要求,现有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现递补相应岗位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并予以公示:

  一、资格复审递补对象

序号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姓名 笔试成绩 成绩排名
1 浦口区汤泉街道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 中医科 刘芸 78 5

  二、资格复审递补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28号浦江智汇园702室浦口区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联系电话:025-58881069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根据《南京市浦口区卫健委所属部分医疗卫生机构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按《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等。现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于考察前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1、入围考生要认真对照招聘公告中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按照本通知要求,将各类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备齐全。

  2、凡提供的各类证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相符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岗位要求的证件资料不齐全或证件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通过,并取消面试资格。

  3、入围考生须按通知指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根据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复审当天“苏康码”为绿码,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复审;湖北、北京来宁人员同时需提供有效的7天内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报告。

  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告知的时限内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未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个人放弃面试。

  5、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无重大特殊情况,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复审。

  6、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

  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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