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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昆山市卫健委招聘人员体检相关事项公告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9-05-30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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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进入体检的考生:

  根据《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体检阶段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进入体检的考生(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具体体检时间详见《体检通知书》,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体检前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地点

  苏州市体检中心新楼(广济路242号,地铁二号线山塘街站4号出口旁)。

  四、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忌油腻,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空腹8~12小时,留夜尿。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原则上应在7天内完成补检。

  4.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应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分娩完成后再补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办理相应手续。

  5.考生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复检项目,将直接影响录用。

  6.受检者携带体检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400元/人,请备现金),迟到30分钟作自动放弃处理,将直接影响录用。

  7.体检结束后,请将《体检表》交给苏州体检中心工作人员处,体检报告由昆山卫健委统一领回。

  8.复检考生由苏州市体检中心统一通知,复检应在7天内完成,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9.如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10.考生决定自愿放弃体检的,应在体检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体检声明书》。

  所有进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和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于2019年6月2日9:00~17:00至昆山市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昆山市同丰西路458号,市卫健委一楼东面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体检表。

  附件:

  1.昆山市卫生健康系统2019年度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备案制管理人员体检名单

  2.放弃体检声明书

  昆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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