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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扬州市卫健委招聘人员面试及核减取消岗位公告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19-05-27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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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9年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和报名实际情况,现将2019年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及未达开考要求需要核减、取消的岗位计划公布如下:

  鉴于《简章》有关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或《岗位简介表》中招聘条件列有各报考对象均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不含部分人员放宽学历、年龄等报考条件所依据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1岗位,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2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01、03、04、06、08岗位,扬州市中心血站01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

  鉴于《简章》有关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可按照规定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扬州市妇幼保健院01岗位,原计划招聘5人,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为2人。因此,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3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03岗位,原计划招聘2人,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为1人。因此,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1名。

  鉴于《简章》有关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可按2:1比例开考。扬州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01岗位,原计划2人,实际报名通过人数为3人。因此,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1名。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02、03岗位,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1、03、04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所01岗位,扬州市妇幼保健院02、05、07、09、10、11、12岗位,扬州市急救中心01岗位均未达到《简章》规定的开考要求,现予以取消。

  上述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的人员,可对照有关条件于2019年5月27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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