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经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规定程序,报考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曾因怀孕部分体检项目缓检)下列同志(见附表)符合聘用条件,拟予聘用。现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24日至5月5日)。
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776、87959817
附件:2018年扬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医药护技岗位工作人员(曾因怀孕部分项目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xls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