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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江苏省连云港市淮海工学院招聘23名员工简章

淮海工学院 | 2013-11-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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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工作需要,淮海工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23名,具体见《淮海工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可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查询。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理健全,身体健康,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能履行应聘岗位的岗位职责。
  2.其他条件见岗位表。
  三、报名程序
  1.报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请如实填写《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http://rszp.hhit.edu.cn)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2.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3年11月10日止
  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85895084
  3.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上述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参加考试,名单在淮海工学院人事招聘网公布。
  四、考试
  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各部门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名单,体检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为1:1,因体检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按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自理。
  六、工资待遇
  1.非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基本工资参照校内同类人员的标准执行,岗位津贴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月工资合计约为2000元,试用期满适当标准调整。
  2.学校为非在编工作人员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七、试用期与聘期
  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聘期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1、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淮海工学院2013年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淮海工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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