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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政府 | 2026-05-19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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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宿城区202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 9:00-12:00,14: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宿城区政府大楼二楼230办公室(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1号)。

  三、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他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1个工作日内无法联系或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符合公告和报考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就读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未完成学历认证的2026年毕业人员,可先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3.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人员,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毕业后有过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期间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考生,还须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个人近半年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

  5.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含非在编教师)还须提供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机关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单位人员)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书。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9.异议处理。经组织、人社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组织、人社部门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组织、人社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于合格线不递补),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组织、人社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同意资格复审结果。

  10.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

  五、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考生未及时关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造成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27—82960398。

  附件:宿城区2026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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