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按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就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范围:
A4—A6岗位: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2025年公开招聘已于2025年12月13日举行笔试,并已于12月24日公布笔试成绩。根据公告规定,在A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时间:2026年1月6日下午14:00—17:00;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1江苏省国画院大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A4—A6岗位: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原件(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论文;
2. 国内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3. 在国(境)外已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所学课程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学习成绩单、学习经历证明等。
4. 需提供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国画作品展)入选或获奖作品证书;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中国百家金陵画展(中国画)金奖或典藏作品证书;独立创作的中国画作品获得全国性重要展览获奖或入选证书(上述三种类别证书非必须提供,若入选、获奖则需提供);近五年独立创作的3幅作品原作,每幅作品尺寸不小于8尺整纸(即:每幅作品尺寸不小于28平方尺),横竖不限(必须提供)。
四、资格复审要求
1. 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方式开展,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生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或解除聘用合同。
3. 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视为主动放弃。
4. 因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独立创作的作品提交提醒:画作携带不便的考生,可以采用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作品。但最迟应于1月6日前寄至江苏省国画院,逾期视为放弃。
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路175号-1
联系人:胡老师 13805160589 025-58958290
2.考生须确认符合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国画院)2025年公开招聘,对应岗位所列出的报考资格条件,并诚信做好资格复审各项准备。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须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和通知,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回复。考生因个人原因导致江苏省国画院无法及时与之取得联系的,造成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25-58956291博老师;
025-58956283谭老师
江苏省国画院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