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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递补通知(二)

江宁区人民政府 | 2025-05-2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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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部分招聘岗位因应聘人员本人放弃资格复审,根据《南京市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现将递补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应聘人员请按照《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安排表(二)》(附件2)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前来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应由应聘人员本人参加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的职称、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及岗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及毕业后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2024年毕业生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提供报名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和材料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如证件和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附件1: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递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二).xlsx

  附件2:南京市江宁区202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递补工作安排表(二).xlsx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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