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2025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宁事招公告〔2025〕1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院将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进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5月20日(上午8:00-11:30)
2、地点: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六楼人事科)
3、提供材料: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的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相应的社保缴费证明以及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工作说明,三份材料均需提供),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4、报考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的2023、2024年国(境)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报名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可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5、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面试安排:
时间:另行通知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2025年通用类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招聘人数 | 成绩 | 排名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1 | 001 | 傅氏钰 | 1 | 68.5 | 1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1 | 001 | 易紫彤 | 1 | 67.9 | 2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1 | 001 | 冯智贤 | 1 | 63.9 | 3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2 | 002 | 熊金菊 | 1 | 74.1 | 1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2 | 002 | 陈春霞 | 1 | 73.8 | 2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2 | 002 | 高淼 | 1 | 70.9 | 3 |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 财务2 | 002 | 沈珈好 | 1 | 70.9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