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点—11点、下午2点—4点);
地 点:镇江市高等专科学校主校区正则楼306会议室(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18号)。
注意事项:
1.提供本、硕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按“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请提供以下材料: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2025年3月28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请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3.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复审的,可委托亲友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资格复审相关材料代审。
如有疑问,请联系人事处王老师,电话:0511-88962241。
镇江高专人事处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