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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1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2024-10-2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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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行政处罚。

  (二)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吃苦精神和团队精神,有较强的沟通能力,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基层工作。

  (三)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8日至2006年11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苏州户籍(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户籍)。

  (四)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苏州市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苏州市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各项招聘资格条件须于报名截止前具备。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初审

  1.本次招考网上报名及初审同步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0月28日9:00至2024年11月1日15:00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报名,网上初审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日1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提交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即咨询电话。

  3.报考人员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并提交材料。

  4.咨询电话: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63493836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3950625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技能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考试总成绩(100%)=技能测试(50%)+面试(50%)。

  招聘考试总分保留2位小数,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通过网上初审的考生请关注报名系统技能测试时间信息,及时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打印逾期者责任自负。

  2.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测试,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定时长的录音,根据准确率计分。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考生采用的计算机输入方法不限,如需使用其它输入法请自行准备U盘在监考老师指导下现场安装,如需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3.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技能测试个人成绩排名及入面人员面试通知书打印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发放面试通知书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请登录网站(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查看。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请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应聘人员登记表,并于现场资格复审当天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交的复印件请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①应聘人员登记表;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③学历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证明材料;⑤其他可证明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办理。代办人需携带上述规定的复审材料,并出示代办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告》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资格。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信息将在(www.wj-hr.com)发布,一经发布,进入面试人员将不再进行递补。4.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www.wj-hr.com)“考试/报名”入口打印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以打印的面试通知书内容为准。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件和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名单,并于次日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的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二)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三)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录用

  (一)通过体检和考察的考生名单在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主页(www.wj-hr.com)公示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咨询和社会监督。

  (二)在招聘单位办理录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生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报考者录用后,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人员与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编外控制数标准执行,各类社会保险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劳动合同第一次签二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派遣合同。

  七、储备与补录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以上但未被录取的人员均作为该招聘岗位内的储备人员,储备期一年(自首次面试之日起一年)。储备期内,该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经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同意,招聘单位可在该招聘岗位储备人员中按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该招聘岗位无储备人员时,可从同一招聘单位内招聘条件完全相同岗位于报名时选择自愿服从调剂的储备人员中进行补录),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63493824。

  九、本《公告》由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1: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苏州市吴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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