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anjing.gov.cn)上同步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为: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公务车驾驶岗位,招聘人数1人。要求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至45周岁(1984年3月至1979年3月之间出生);持有正式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型及以上,在政府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驾驶岗位5年以上(含5年);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在从事驾驶岗位期间获得过荣誉或表彰的优先。
南京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实验室分析辅助岗位,招聘人数1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至2006年3月之间出生);环境保护类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至2006年3月之间出生);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生态环境工程类)、环境监测上岗证书、实验室大型仪器操作从业经历者优先。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执行力;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或曾因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4.与本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有关规定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jnzhr@163.com)。
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和材料上传邮箱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17:00,节假日正常报名,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压缩包以“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命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材料中应包含: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表),以及以下材料影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等。
资格初审:由南京宁众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对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4日。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存有异议时,可申请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3月26日9:00-11:30、14:00-17:00,联系方式为025-68561408。
(二)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简历评分、面试的方式进行。
采用简历评分综合考虑应聘人员专业教育、工作经历和岗位适配条件,按招聘人数1:3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本人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面试内容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聘用资格。
若面试成绩相同且超出招录计划人数时,则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三)考察体检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一次,若复检仍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2.若被通知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3.体检人员须参加体检要求的全部项目,否则视为体检不合格。
4.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背景调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官网(sthjj.nanj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面试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与第三方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四、工作纪律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25-68561408(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六、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630848
附表:南京市生态环境系统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