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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2022-09-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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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组织招录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9月24日上午 08:30--10:00

  笔试地点: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1009、1010、1012。

  机试时间:9月24日上午 10:30--12:30

  机试地点: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现代技术中心402、403、416。

  二、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21日8:00—9月24日8: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 打印入口>>>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7天内考生应如实记录每天体温及健康状况,并在考前签订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在考试当天入场时须提供此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江苏法院网通知公告栏本通知附件内下载(网址:http://www.jsfy.gov.cn)或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官网(网址:http:// fy.tzhl.gov.cn/)本通知的附件链接下载。

  (二)考试当天请考生7:35分开始入场检查,入场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出示苏康码、行程码,接受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码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提交了承诺书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7日内有泰州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必须提供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三)考生在考试期间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除身份核验等必要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或有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配合现场医务人员进行体温复测和流行病学史排查。流行病学史排查无问题的考生可安排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流行病学史排查有问题的考生应服从安排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附件2: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2年9月19日

  附件1 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x

  附件2 江苏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纪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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