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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宿豫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速录技能筛选公告

宿迁宿豫区人民法院网 | 2022-08-11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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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法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精神,宿豫法院计划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复审和速录技能筛选。具体安排如下:

  一、审查内容及时间

  1、报名条件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22年8月11日(本周四) 13:30至14:00

  复审内容:审查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等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2、速录技能筛选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本周四) 14:30

  考试内容:10分钟音频,语速为100字/分钟,形式为听打。

  二、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非全日制教育学历考生需携带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认证的相关信息纸质材料);

  3、计算机速录技能等级证书(上传此件的考生)原件和复印件。

  三、复审及考试地点

  地点:宿迁学院。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黄河南路399号(东门)。

  四、复审及考试对象

  报考宿豫法院的考生。

  五、注意事项

  1、使用亚伟、E迅输入法的考生,自带专用键盘;其他考生使用考场配备键盘。

  2、输入法软件,电脑内已经安装,严禁安装自备词库。

  3、未接听电话或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个人放弃。

  4、考生需进行疫情防控信息线上申报完成之后(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苏康码、行程卡)测温后方可进入审查场地,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5、考生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自觉服从考试过程中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要认真阅读本公告,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9日

  原文标题:关于组织2022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资格复审和速录技能筛选的公告

  文章来源:宿迁宿豫区人民法院网(MD5:0c900d1a2fa8dcf2c6fdbfd6e5898b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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